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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65歲以上的老人有房子,卻無錢過日子...該怎麼辦?
102年度「以房養老」於5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!
以下的資料取於:內政部-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-說明會簡報檔.pdf
http://sowf.moi.gov.tw/06/files/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-說明會簡報檔.pdf
故政府於102年的5月至106年的12月31止,將試辦『以防養老』新政策!
將開放六都16縣市的100名,以65歲以上且單身無繼承人的長輩們試辦,
採「政府出資、銀行代辦」方式,成為政府社會福利政策的一環。
其制度具有: 「可居住該抵押房屋」、「不追討保證條款」、「定期支付一定金額貸款」等特性,
對屋主權益有較大的保障,建立長期穩健經營的「以房養老」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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